
9月22日下午,邱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志明,副主任刘延文、赵贵领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共计20人参加会议,县政府、县监察委、县法院、县检察院负责人,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志明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调整“十三五”规划中部分经济指标的报告,表决通过了邱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县政府调整“十三五”规划中部分经济指标的决定(草案)、邱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伟同志辞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职事项,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组织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